贝莱德辩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区别对待现货加密货币和加密货币期货交易所交易基金的申请。
11月9日,纳斯达克代表贝莱德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19b-4申请表后,贝莱德的现货以太坊ETF计划被正式确认为“iShares以太坊信托”。
贝莱德在其申请中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现货加密ETF的处理方式提出了质疑,因为它声称,该机构不断拒绝这些申请的理由是基于期货和现货ETF之间不正确的监管区别。
“鉴于委员会已经批准了提供ETH期货敞口的ETF,而ETH期货本身是基于基础现货ETH市场定价的,发起人认为委员会还必须批准提供现货ETH敞口的ETP。”
我听取了斯科特的建议,阅读了贝莱德关于批准现货ETH ETF的论点。它非常引人注目。争论源于Grayscale在DC Circuit的胜利: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能合法批准ETH期货ETF,但不能批准现货ETH ETF。我同意。阅读此处:——杰克·切尔文斯基(@jchervinsky)2023年11月10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尚未批准单一现货加密ETF申请,但已批准了一系列加密期货ETF,
证券监管机构表示,这是因为加密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根据1940年法案享有优越的监管/消费者保护,而1933年法案涵盖了现货加密交易所买卖基金。
此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似乎也支持监管和监控共享协议,而不是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数字资产期货市场。
然而,贝莱德辩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1940年法案的偏好在这一领域缺乏相关性,因为它“对ETF和ETF赞助商施加了某些限制”,而不是ETF的基础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限制都没有涉及ETF的基础资产,无论是ETH期货还是现货ETH,也没有涉及这些资产定价的来源市场,无论是CME ETH期货市场还是现货ETH市场。”
“因此,发起人认为,根据1940年法案注册ETH期货ETF和根据1933年法案注册现货ETH ETF之间的区别,在基于ETH的ETP提案的背景下是没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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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莱德概述称,由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通过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批准加密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它“明确确定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监控可以检测到会影响现货交易所买卖基金的现货市场欺诈行为。”
因此,在该公司看来,按照目前的思路,这基本上让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该申请。
我建议仔细阅读这份19b-4文件,特别是“适用标准”部分(从第12页开始)中提出的论点。密切关注(1)“40法案”/“33法案”的讨论和(2)重要的市场测试分析。它将来可能对你很有用。 Johnsson(@SGJohnsson)2023年11月9日
加密货币和ETF分析师普遍认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首次批准比特币相关的现货加密货币ETF指日可待。
彭博ETF分析师James Seyffart和Eric Balchunas预测,在明年1月10日之前,有90%的可能性获得批准。
杂志:加密货币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加里·根斯勒说了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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