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 月 1 日报道,据北京商报报道, 6 月 30 日,央行官微发布消息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补齐相关领域监管短板,规范大额现金使用,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央行决定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在河北省、 10 月 1 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

央行称,近几年来,虽然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总量平稳,大额现金交易量继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为此,研究推动大额现金管理工作,央行酝酿已久。

针对大额现金管理与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有无关联问题,央行解释称,大额现金管理是我国借鉴国际经验,补齐监管短板,提高现金服务水平和效率而采取的管理措施。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是央行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满足未来公众对数字化人民币的需求,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而开展的一项前瞻性工作。两项工作并无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