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6 月 9 日消息,据和讯网报道,横峰恒通村镇银行信贷员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华被判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罚金 10 万元。
报道指出, 2018 年至 2019 年 5 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华因投资比特币以及与他人合伙投资家具店,需要大量资金,便利用其担任横峰恒通村镇银行信贷员的便利条件,侵占单位资金 185 万元,尚有 170 万元款项至今未归还。此外,刘某华以虚构贷款资金需要转入第三方账户、扣押金、走审批程序等理由,骗取客户贷款资金共计 77 万元给自己使用,尚有 67 万元至今未归还。通过上述犯罪所得资金,刘某华用于投资比特币和家具店等个人开支,期间由于比特币下跌,刘某华投资比特币亏损约 200 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