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发布了两份通知,对数字资产代币化进行监管,以期成为亚洲著名的Web3中心。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这些通函中,向参与代币化证券活动的中介机构发出指示,并概述了证监会授权的代币化投资产品的标准。

证监会将标记化证券视为具有标记化层的传统证券。因此,适用于传统证券市场的确切法律和监管要求也适用于标记化证券。

监管机构规定,代币化证券发行必须遵守《公司条例》的招股说明书制度和《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投资要约制度。此外,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提供代币化证券咨询、管理代币化基金和促进二级市场交易的中介机构必须遵守证券相关活动的现行行为要求。

监管机构最近的指导意见与香港对代币化的探索不谋而合。今年2月,作为事实上的中央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行了世界上首支代币化绿色债券,成功筹集了约1亿美元。

根据通知,持有许可证的交易平台必须建立证监会批准的赔偿安排,以防止潜在的安全代币损失。举例来说,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的运营商可以展示他们采取的保护措施,如转移限制或白名单,以确保代币化证券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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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代币化的讨论激增,证监会注意到,金融机构对全球金融市场中传统金融工具的代币化兴趣日益浓厚。

该监管机构澄清称,它一直在审查有关将证监会授权投资产品标记化的不同建议,包括与在证监会授权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首次发行和二次交易标记化产品有关的建议。它补充道:

“证监会看到了代币化对金融市场的潜在好处,特别是在提高效率、提高透明度、缩短结算时间和降低传统金融成本方面,但也意识到使用这项技术带来的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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