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于11月10日发布声明,宣布任何盗窃非无形代币等数字藏品的人都将被判处盗窃罪。
它概述了关于盗窃数字藏品属于犯罪类型的三种观点,前两种将其归类为数据或数字财产。然而,声明强调,第三种观点将数字藏品视为数据和虚拟财产,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
声明解释说,窃取数字藏品包括入侵其所在的系统,因此也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盗窃罪。
“盗窃数字藏品违反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保护法律和利益。”
它阐述了这一主题,将数字藏品命名为“网络虚拟财产”,并强调在刑法背景下,“藏品应被视为财产”
“由于财产是财产犯罪的客体,数字藏品显然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如果数字藏品是通过入侵系统或其他技术手段被盗的,该行为也损害了财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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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到了NFT,确立了数字藏品来源于“国外”NFT的概念,并使用区块链技术“映射特定资产”,具有“独特、不可复制、防篡改和永久存储特性”
声明称,尽管中国尚未开放数字藏品的“二级流市场”,但“消费者可以依靠交易平台完成购买、收藏、转移、销毁等操作,实现专属占有、使用和处置能力。”
尽管中国从2021年起正式禁止几乎所有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活动和交易,而不是简单地拥有加密货币,但最近围绕NFT一直存在争议。
10月25日,一家中国当地媒体报道称,阿里巴巴旗下的对等市场闲鱼取消了对其搜索中“非无形代币”和“数字资产”相关关键词的审查。
在此之前,10月6日,中国政府旗下的英文报纸《中国日报》宣布,它希望创建自己的NFT平台,并将向第三方承包商奖励281.3万元人民币(39万美元),以设计符合其规格的平台。
杂志:澳大利亚1.45亿美元外汇丑闻,Bitget宣布第四,中国解除NFT禁令:亚洲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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