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柏林,2024年5月10日(环球新闻)——表格8.3

爱尔兰收购委员会

持有1%或以上相关证券权益的人根据1997年《爱尔兰收购小组法》第8.3条、2022年《收购规则》进行的开盘头寸披露/交易披露

1.关键信息

2.权益和空头头寸

如果在1(c)中所列的要约人或受要约人的一类以上相关证券中存在需要披露的权益和空头头寸,则为每一类额外的相关证券复制表2。

交易后与披露相关的要约人或受要约人在相关证券中的权益和空头头寸(如有)(注2)

应披露所有权益和所有空头头寸。

期权的详细信息,包括认购新证券的权利和任何未结股票结算的衍生品头寸(包括交易期权),或购买或出售相关证券的协议,应在补充表格8中提供。

3.披露人的交易(如有)(注4)

如果在1(c)中列出的要约人或受要约人的一类以上相关证券中进行了交易,则为所交易的每一类额外的相关证券复制表3(a)、(b)、(c)或(d)(视情况而定)。

应说明所有价格的货币和其他货币金额。

(a) 采购和销售

(b) 以现金结算的衍生交易

(c) 股票结算衍生交易(包括期权)

(i) 写作、销售、购买或更改

(ii)锻炼

(d) 其他交易(包括与新证券有关的交易)(附注3)

4.其他信息

(a) 赔偿和其他交易安排

(b) 与期权或衍生品相关的协议、安排或谅解

(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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